淮南顾小东律师
淮南法律服务网
25.nj18.com
淮南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首页>>淮南 淮南市 凤台 寿县 田家庵区 潘集区 谢家集区 八公山区 大通区 
律师团队
>>
  •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淮南房产纠纷律师
  •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淮南房产纠纷律师
  •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淮南房产纠纷律师
  •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淮南房产纠纷律师
律师在线
>>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
房产纠纷律师
>> 
  淮南房产律师,淮南房地产律师,淮南房屋律师,淮南二手房律师,淮南商铺律师,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商铺租赁,房产赠与,房产继承,房产租赁,离婚房产,淮南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房产纠纷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


  顾小东律师为您解决淮南房产纠纷法律纠纷,解答淮南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商铺租赁,房产赠与,房产继承,房产租赁,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淮南房产纠纷案件。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淮南房产纠纷法律知识: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


  •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 ·合伙买房如何避免风险,合伙买房的风险怎么避免?
      合伙买房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如果共同购买一套商品房,那么上方都是是房屋共有人,房屋权属证书中会体现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另外双方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    合伙买房如何


  • ·公有住房使用权交易的方式
      1、公房承租人之间以无偿或有偿方式互换公房承租权。公房承租权互换限于使用权和使用权之间,公房承租人之间以结算差价的方式互换承租权,也就是说,双方在住房面积、位置、结构、朝向、设施、成新、居住环


  • ·经济适用房的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为有限产权,土地未办理有偿使用,不得出租、出借,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适用住房的房地产权属证书上应注记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需退


  • ·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不宜直接认定为赠与。
      根据部分法院的判决,子女结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在父母未明确表示赠与情况下,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仍负有偿还义务。主要理由包括:1、子女成年后,父母已经尽到了抚养义务,


  • ·婚前一方购买房产并支付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
      如离婚后,房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由其归还尚还贷款,那么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该补偿数额应如何计算?第一步,应先计算共同还贷部分占比


  •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


  •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面积的误差的规定
      开发商与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在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套内面积


  • ·购买期房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1。弄清开发商的“老底”  购房者应对开发商的资质、资信和商品房的证件进行缜密的调查了解,这至关重要。选择信誉高、实力强、业绩好的开发商可以降低业主的购房风险。  购买房产时,购房人应尽量


  • ·军人离婚营房可以分割吗?
          1、与军人共同居住的营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军队房地产的权属统归军委、总部。其产权产籍由各级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门归口


  •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


  • ·小产权房可以诉讼保全吗?
      小产权房实质是违法建筑,违反土地管理法律,集体土地不得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在购买的是在建乡产权房,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


  • ·公租房同住人拆迁利益
      1、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已经没有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到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


  • ·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可不可以买?要不要交出让金?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划拨土地上的房产转让,需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并办理土地出让手续,交纳土地出让金。根据南京市有关规定,目前对划拨土地上住宅交易,除开发企业转让的以外,可以免收土


  • ·房产赠与后又反悔的法律效力
      婚姻法解释三第6条规定:“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


  • ·房屋太靠近变压器是否可以退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业主购买房屋以后,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提出退房要求:      1、购房合同无效。依照我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


  • ·被拆迁房屋拆迁面积和性质的认定
      委托拆迁估价的,拆迁当事人应当明确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包括用途,下同)和面积。  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一般以房屋权属证书及权属档案的记载为准;各地对被拆迁房屋的性质和面积认定有特别规定的,


  • ·房屋质量太差可解除买卖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公布《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释》),将于6月1日起施行。房屋质量有问题开发商要负责按期修复  《司法解释》规定,如果购买


  • ·房地产拆迁中的特殊情况
      第一类是居民区中的街道工厂。该类房屋在市场上既无成交案例也无出租案例,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而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该类房屋的容积率较高,最后计算出的市场价格相对偏低,较难真实反映该类房屋


  • ·房子没住,物管费可否不交?
       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最终的交付标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买卖双方往往以入住交接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在商品房


  •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预约合同的问题处理
      现双方未按购房认购书的约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且买方明确表示不想购买涉案房屋,要求退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关于“出卖人通过认购、订


  • ·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文件
      拆迁人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应当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提交:   (1)房屋拆迁申请书;(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5)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6)


  • ·一方婚前贷款购房,离婚诉讼中是否需要证明共同还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本文以下简称《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


  • ·“借名买房”的物权归属
      借名买房,是指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被借名之人为登记购房人,借名买房具有以下几屋含义:  


  • ·房屋征收与模拟搬迁
      模拟搬迁与征收的有机结合:(一)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如旧改办、危改办等作为项目改造业主,房屋征收部门组织调查住户改造意愿由于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因此,为


  • ·城市土地开发和商品房借款合同
      借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单位: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经______批准,开发_________,面积____平方米,工作量


  • ·怎么查二手房房屋产权,二手房产权如何查询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事先想办法弄清楚,卖房人是不是拥有房屋的产权,假如产权不属于买房者,那您最好不要购买该房屋,否则就很可能会上当受骗,或者是陷入法律纠纷之中。那么,究竟买房者应怎么查



  • 淮南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2001年买的农村房屋没过户,现在要拆迁
      01年的时候我家里在江都大桥嘶马镇买了附近的房子,当时签了协议,但是没有公证,也没有过户,这几天这边的房子等着拆迁,但是需要对方公证,才能拆迁,一开始找不到对方,这几天对方房子户主过来了要我们给钱才会做公证,请问这个合法吗,如果不给钱给对方能不能通过法律手段强制对方做公证,如果真要给钱,有没有万无一失的方法确保对方没法再反悔

    ·到了收房日期,房子有质量问题我没有收房.
      到了收房日期,房子有质量问题我没有收房,开发商说房子整体已经通过验收,要我引此原因付违约金我该怎么办?


    ·租房房子受自然灾害无法居住,退房,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本人在南京西善桥租了一套房子,下雨受灾,房子全部泡水,无法居住,和二房东商议退房并按照实际发生居住天支付房租,提前交了三个月房租和一个月房租押金,2016.8月13号满三个月,按照合同房东应退一个月房租及押金,房东不愿意,打电话不接,怎么通过法律途径获得自己的损失?

    ·我办了三个月的健身卡,刚用了10来天健身房就停业了。说给退卡,卡是收回去了我该怎
      我办了三个月的健身卡,刚用了10来天健身房就停业了。说给退卡,卡是收回去了我该怎么办?

    ·是关于南通老家房子的事情。这个房子有历史了,房契在我妈这儿
      是关于南通老家房子 的事情。这个房子有历史了,房契在我妈这儿。当初我爸抗美援朝,我奶奶是军属,很积极,把家里多余的房子让别人无偿住进来了。奶奶去世以后,我们也没去收回。后来九几年有房产证的时候,我父亲退休了,就要求他们搬出去,但他们坚决不搬,我父亲后来生气。不久癌症就去世了。我当初工作特别忙,也没办法帮到家里去要这个房子。现在他们实际上用我家的房子分到房子,有住的地方,但是拒不见面,拒不沟通。十几年前我有个退休的姑奶奶,单身,

    ·你好!请问律师本人安置房通过中价低价出售未过户,现要求对方补
      你好!请问律师本人安置房通过中价低价出售未过户,现要求对方补差,即对方起诉如何辩护。

    ·拖欠交接款不还,我公司今年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厂房交接协议
      我公司今年与另一家公司签订了厂房交接协议,协议上说十日之内结清所有款项,但至今没付款。我公司想通过法律途径索回欠款。请问应该起诉对方签协议的经理个人还是对方公司?协议算不算证据?

    ·父母离婚,后老宅重建,子女户口在母亲那边,父亲如果再婚那边的房子怎么分配,是否在
      父母离婚,后老宅重建,子女户口在母亲那边,父亲如果再婚那边的房子怎么分配,是否在父亲二婚前过户到女子名下,继母及继母子女就没有继承权,过户的话户口迁移是否有影响?

    ·物业设备放置不当导致房屋漏水,可以要求哪些赔偿呢?
      2010年7月16日早晨6点左右,我所居住的房屋其中一间卧室屋顶突然严重漏水,经与物业一起查看得知:此楼的客梯空调安放位置不当,空调排水管污水任意排在楼顶上,造成楼顶严重积水,最终发生屋顶漏水事故。事后与物业多次主动交涉商讨解决方法,但在赔偿金额或重新装修事宜上均打不成一致意见。请问我现在如果走法院起诉能要求哪些赔偿呀?目前的现状是:1房间的四面墙和天花板都被水泡了,留下来很多印记,墙皮也掉落了。2当时床上的被子/地面的地板都被泡水湿透

    ·我该怎样维权?前期做公正或协议该标注那些内容,保证我的房子在几年内不受损合适?
      新农村建设乡镇府批一片宅基地共可建29户。年后乡政府通知一起建,我家隔壁就是不动工,乡政府出面调解几次无果。现在我家房子已建好一层,隔壁要动工了。因为要下沉地基,还要动用大型机械,对我家房子一定会产生一定的损害。即使现在发现不了,但以后房子会出现开裂,倾斜等问题。我该怎样维权?前期做公正或协议该标注那些内容,保证我的房子在几年内不受损合适?谢谢


    ·卖方疑问,在卖房过程中,在卖房过程中,因买方与中介之间为费用发生
      在卖房过程中,因买方与中介之间为费用发生争执,导致卖方一直拿不到房款,怎么办

    ·农村户口离婚女性能申请廉租房吗
      

    ·我父亲于2017年11月与凤凰井山庄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为期2
      我父亲于2017年11月与凤凰井山庄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为期2年,租金一次付清。今年我父亲去世,我们于4月底搬离租住地。6月我们发现房东在未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将该处房屋租给了另一家单位,并且将我们原来放置在租住场地的东西搬出。现在房东只肯退2个月房租。这个事情怎么办?起诉需要哪些东西?

    ·离婚16后,提出分房产的问
      离婚16后,提出分房产的问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拆迁房还没有拿到,奶奶写遗注,给孙子,有没有法律效应?

    ·我在二手房买卖中,购房合同中的购房首7.5万大写时错写成伍拾染伍仟元会不会带来纠
      我在二手房买卖中,购房合同中的购房首7.5万大写时错写成伍拾染伍仟元会不会带来纠纷呀san我在二手房买卖中,购房合同中的购房首7.5万大写时错写成伍拾染伍仟元,请问,会不会带来纠纷呀888026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热线:025-84110110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解答房屋买卖,二手房买卖,房屋产权,商铺租赁,房产赠与,房产继承,房产租赁,离婚房产法律咨询,代理淮南房产纠纷案件,为您解决淮南房产纠纷法律纠纷。
      淮南房产纠纷律师热线:025-8411011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5.nj18.com
    Copyright © 2022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