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法律服务网
25.nj18.com
025-84110110
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文书
诉讼指南
再审申诉
六安法院
六安仲裁
六安看守所
联系方法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民间借贷
劳动工伤
房产买卖
交通事故
医疗纠纷
侵权赔偿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公司法务
债权债务
合同协议
投资融资
建筑工程
金融保险
国际贸易
海事海商
知识产权
经济犯罪
 
首页
>>
六安
六安市 舒城 霍山 金寨 霍邱 金安区 裕安区 叶集区
律师团队
>>
六安诉讼指南律师
六安诉讼指南律师
六安诉讼指南律师
六安诉讼指南律师
业务范围
>>
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服务领域
>>
婚姻家庭
民间借贷
刑事辩护
房产买卖
劳动人事
债权债务
合同违约
公司法务
知识产权
投资融资
擅长领域
>>
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顾小东律师为您解决诉讼指南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诉讼指南法律咨询,代理有关诉讼指南诉讼和仲裁案件。
<<案发地
*
<<手机号
*
·
法院判决书的格式和要求
判决书是指法院根据判决写成的文书。是法律界常用的一种应用写作文体,包括民事判决书、刑事判决书、行政判决书和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判决书的制作,在形式上应当具备规范性、创新性、公开性、法律性和准确性的特点。 行政和民商案件常见的创
·
南京市律师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2013)江苏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文件.苏价费〔2013〕421号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司法厅关于调整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物价局(发改委、发改局)、司法局: 为促进我省律师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并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更好地保障律师和委托
·
对海损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损害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碰撞发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达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因此,如果欲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应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
·
提起反诉应具备什么条件?
反诉是指在一个已经开始的民事诉讼(诉讼法上称为本诉)程序中,本诉的被告以本诉原告为被告,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与本诉有牵连的独立的反请求。该权利亦是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原则的重要体现,是本诉被告所享有的重要权利,是保障本诉被告人民事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反诉的条件第一,反诉的提起。一是
·
原告起诉是否必须书写起诉状?
原告起诉的方式有两种,书面方式和口头方式。书面方式是指原告向人民法院以起诉状的方式起诉。口头方式是指原告以口诉的方式向人民法院起诉。书面的方式仅可以体现起诉这种法律行为的慎重,而且在内容上也更能全面详尽的表述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因此,起诉方式应以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即以书面的方式
·
对保险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关于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的协议。保险合同纠纷指投保人与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与保险人因保险标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保险价值
·
涉外合同纠纷的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 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签订或者履行,或者诉讼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有可供扣押的财产,或者被告在中华人民共
·
对交通事故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诉前财产保全异议书
异议人:xxx,男,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家庭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电话:xxxxxxxxxx.委托代理人: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刘xx律师 电话:025-84110110
·
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 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泳池等附着于土地上不能
·
对合同履行地中的“接收货币一方”如何理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的内容如下:第一款: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第二款: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
如何签署聘请律师协议?
聘请律师合同或委托代理协议是聘请律师的基础性法律文件,签署该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1、协议签署方必须是律师事务所,应该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不能是律师个人名义;2、代理协议一般一式两份,客户必须自己保留一份;3、必须明确由律师代理的具体事项;4、律师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必须明确;5、约定好双
·
执行和解不等于执行终结
一方不履行和解协议可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客观原因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被申请执行人一时不能执行或不能完全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在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法律允许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重新确定履行方式或履行期限、履行数额等。这是《民诉法》第二
·
民事再审程序中新证据的认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当事人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的一定期限内提交证据,这个期限可以由法
·
如何追究“失信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147号) ,通知明确,申请执行人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诉的方式追究“老赖”的刑事责任,从而把老赖送进监狱。▌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符合什么条件“失信被执行人”才会被判刑?
·
关于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
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被继承人生前可能有不同的住所,比如一个是户籍所在地,一个是经常居住地;其财产也可能置于不同的地方,比如房产在上海,存款在北京,家具、电器等日常用品在天津。为了便于确定继承开始的时间、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生前的关系、遗产的范围和分配等问题,使继承遗产的纠纷得到正确解决,民事诉讼法
·
证据保全何时提出?
申请证据保全,既可以在诉讼中进行,也可以在诉讼前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在证据可能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诉讼参加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保全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动采取保全措施。”证据保全一般是在诉讼开始后提出。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不得迟于
·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法发〔2008〕10号(2008年2月3日印发,3月31日公布,自4月1日起执行)北京市 一、高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2亿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
·
对票据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由票据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票据支付地指凭票据付款的付款人的所在地。这里的票据,指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基本效能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支票。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
·
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归哪个法院管辖?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水、领海发生的犯罪,由犯罪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或者被告人登陆地、入境地的人民法
·
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
·
小区丢车,物管是适格诉讼主体
原告是适格的诉讼主体。原告作为小区的业主,其停放在小区的摩托车丢失,原告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开发商赔偿其损失。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主要在特定的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法律拘束力,合同当事人一方只能基于合同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而不能向与其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提出合同
·
财产保全查封期限的最新规定
2015年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已于 2015年2月4日起施行。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
·
财产保全中案外人如何提出异议?
对诉前保全的标的主张权利,除了通过利害关系人提出复议外,还可通过案外人提出异议的途径来解决。首先,案外人认为法院采取的诉前保全措施侵害其合法权益,应当有权利提出自己的主张,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
·
报告财产令
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的,应当向其发出报告财产令。报告财产令中应当写明报告财产的范围、报告财产的期间,以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法律后果等内容。 被执行人应当报告的财产范围非常宽,既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
·
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成为民事纠纷中的原被告?
1,明确村委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村委会具有社会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双重职能,具体针对某一项事务,其职能一般都是单一的,要么行使生产经营职能,要么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对于其社会管理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
·
关于指定管辖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
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
·
涉外合同法院管辖确定
涉外合同诉讼法院管辖由涉外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
·
住旅店丢车了,在一个旅店住了一晚
在一个旅店住了一晚后发现我的面包车丢了(后来发现是黑店),也没有开发票什么的,老板只是口头承诺过放心。现在我能找他们全额赔偿吗?如果不能全额,能赔偿多少??
·
公司为了不给缴纳社保把合同改成劳务协议,我怎样维权呢?
公司为了不给缴纳社保把合同改成劳务协议,我怎样维权呢?
·
刑事诉讼起诉,江苏苏州
我的车与今年3月份抵押给了一个典当行,当时当时是以一万块钱1500的利息,限时一个月还上,我与3月20号拿钱还给他们,他们拒绝接受现金,说不能给我车子,还说已经把我的车给卖了,我当时报警,警察说是经济纠纷,不给立案我现在真的不知道该咋办,求律师给我一个明路。
·
前公司拖欠我的激励费用,当时公司做的一个方案,达成业绩就能拿到奖金,这个事情拖了
前公司拖欠我的激励费用,当时公司做的一个方案,达成业绩就能拿到奖金,这个事情拖了半,我因为个人的原因离职,后公司以离司人员无"44895342l"""扣税为借口,拒绝兑现,请问一下这个借口合法吗?
·
在徐州买房居住,户口是铜山县的,在市区缴的养老保险,能在市区办40,50养老保险
在徐州买房居住,户口是铜山县的,在市区缴的养老保险,能在市区办40,50养老保险吗?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养老保险?
·
82出生的咋补办出生证,到出生的医院去查询档案
到出生的医院去查询档案。
·
·
房子共有权变更为所有权需要什么手续
父亲遗留下一套房子,房子所有权人是我父亲,共有权人是我,我还有四个姐。父母以过世多年,现在我要把房子变更成我的产权,需要办什么手续?需要我四个姐或其他人的同意吗?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老人留下的房屋归属权问题。 婆婆于20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有老人留下的房屋归属权问题。
婆婆于2007年去世,那时我们村子里危房让拆迁,我家没建好房子住,之后就搬进婆婆在世时的这套房子里。后因丈夫因病去世,我和家两个孩子就一直使用着。现这套房子我婆家嫂子私自确权在她丈夫的名下(孩子他大伯)。我该怎么办?
·
您好,就是想咨询一?.5吨以下货车,有没有取消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等一些证件?
您好,就是想咨询一?.5吨以下货车,有没有取消从业资格证和车辆营运证等一些证件?
·
你好,简单说下我的情况,我已经离婚,原因是老公婚内出轨,离婚
你好,简单说下我的情况,我已经离婚,原因是老公婚内出轨,离婚我选择了孩子,现在他出尔反尔,我要保护我和孩子,我婚姻里我失去了自然生育能力,我能要求啊给我补偿吗?能要求他把孩子抚养费一次性付清吗?
·
你好,我想离婚,需要3份协议书吗?,协议书是要怎样写?
你好,我想离婚,需要3份协议书吗?,协议书是要怎样写?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5.nj18.com
Copyright © 2022 六安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