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顾小东律师
南京法律服务网
25.nj18.com
南京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首页>>南京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律师团队
>>
  •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南京侵权赔偿律师
  •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南京侵权赔偿律师
  •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南京侵权赔偿律师
  •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南京侵权赔偿律师
律师在线
>>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
侵权赔偿律师
>> 
  南京损害赔偿律师,南京赔偿律师,南京维权律师,南京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南京索赔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南京环境污染赔偿,南京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南京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南京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侵权赔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


  顾小东律师为您解决南京侵权赔偿法律纠纷,解答南京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南京环境污染赔偿,南京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南京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南京侵权赔偿案件。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南京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如何打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官司?
      一、起诉应符合哪些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


  •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办案程序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起诉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要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


  •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确立,专利权人向侵权人索取的赔偿数额,应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既得利益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


  • ·交通事故和工伤能否获得双重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的规定:①在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都要参加工伤保险统筹,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②劳动关系中的劳动


  • ·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标准
       侵犯著作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著作权人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其赔偿应按下列标准计算:    一、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计算赔偿数额;    二、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 ·消费者要求损害赔偿的相关知识
          一、消费损害赔偿的必要条件和范围      1、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向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索取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


  •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经济补偿金,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向劳动者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补偿的情形、补偿的具体标准都有法律明确的规定。同时,经济补偿金通常只适用于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劳动法及相


  • ·交通事故逝者特殊遗体整容费能否单列赔偿
      特殊遗体整容是一项特殊的遗体处理技术。逝者因高空坠楼、车祸、溺水等意外事故离世,导致遗体毁容或受创、变形严重,殡葬专业人士会采用一些特别的技术手法对这类遗体进行整容修复,让遭遇不幸的逝者可以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


  • ·如何申请离婚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而与他人同居的;(3)实施家庭暴力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即“赔偿”原则。从我国


  • ·司法精神鉴定不一致怎么办?
      一个刑事案件中,被鉴定人经多次精神鉴定,每一次鉴定结果并不完全相同,对精神鉴定结论争议较多的案件性质多为凶杀、伤害、强奸、纵火,前两种案件多因为缺乏明显的现实动机而由司法机关提出鉴定,但常因


  • ·违约金与损害赔偿的区别
      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或法律直接规定的,在合同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 ·损害赔偿一案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xxx开发总公司委托,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今天庭审。通过刚才法庭调查,我认为原告提交的证据之间互相矛盾不能采信。有些


  •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原则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是交通事故责任人对事故损害后果承担赔偿损失和负担医疗费用的义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 财产损失全部赔偿的原则。就车、物损失而言,这是指事故直


  • ·侵权赔偿--最高法院18问
      【司法观点1】诉讼期间受害人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在城镇居住生活,应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观点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 ·申请证据保全人诉讼请求未得到支持的,是否属于申请证据保全错误而须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证据保全错误造成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我们认为,申请保全人因其申请证据保全错误,给证据


  • ·行为违法但不构成犯罪而被羁押国家应否赔偿?
      法院认为刘某某妨害公务的行为显著轻微尚不构成犯罪,遂判决其无罪。刘某某以错捕为由,向检察机关请求国家赔偿。根据法院判决,刘某某虽实施了一定的妨害公务的行为,但只是一般的违法行为,并不构


  • ·未缴社保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怎么赔偿
      基本养老保险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以保证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为目标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


  • ·什么是离婚过错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不同的4种情形,其所造成的损害亦有所不同,简述一下:1、在重婚情形下。毫无疑问,重婚行为是重婚方造成配偶另一方精神上的极其痛苦是


  • ·江苏省2009年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赔偿项目赔偿金额(元)职工平均工资27374(半年136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80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9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57农


  • ·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的情况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非被保险人或非被保险人允许的合格驾驶员使用保险车辆;


  • ·各地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汇总
      近年来,广东、江西、江苏、山东、安徽、河南、重庆、广西等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和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对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且达到一定期限的农村居民,应视为城镇居民,其


  • ·交通事故受害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关于交通事故精神损害及其它赔偿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具体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有权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


  • ·雇工致人损害案雇主赔偿后可以向雇员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


  •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如何确定损害赔偿责任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


  •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


  • ·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上述案例尽管发生在


  •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



  • 南京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失业险满俩能赔偿多钱一个月基本工资1380
      失业险满俩能赔偿多钱一个月基本工资1380

    ·交通肇事一人死亡负主责,民事为赔偿,受害方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
      交通肇事一人死亡负主责,民事为赔偿,受害方单独提起的民事诉讼,主责一方能判多长刑期~~没有酒驾和逃逸行为,求律师帮忙。检察院也签了认罪认罚书。谢谢!

    ·工厂搬迁,我们工厂要搬迁今天才得到通知后天就要搬迁请问我们这些不去的可以得到赔偿
      我们工厂要搬迁今天才得到通知后天就要搬迁请问我们这些不去的可以得到赔偿码?谢谢

    ·9.29日,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左侧胫腓骨骨折怎么发官司!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9.29日,出了交通事故导致左侧胫腓骨骨折怎么发官司!精神损失费怎么算

    ·接到辞退通知书没有赔偿金怎么办
      我与11月15日接到辞退通知书,理由是工作业绩差,恶意顶撞主管,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等等,事实不是如此。我和公司签订合同是一年,现在工作了8个月了,没有给我经济补偿,请问公司是违反了劳动法没有,我要怎么才能要到赔偿金,能要多少

    ·工伤赔偿,我是矽肺一期4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我是矽肺一期4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烧伤该要多少赔偿金呢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烧伤该要多少赔偿金呢

    ·单位违法解除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赔偿,仲裁说补偿金就可
      单位违法解除6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仲裁双倍赔偿,仲裁说补偿金就可以,是否合理divclass="w990mamt20

    ·被打至轻伤如何赔偿
      我老公在公司被人打伤,眼眶和鼻骨多处骨折,现已鉴定轻伤,具体的费用要怎么赔偿,老公月入8000,现在已无法上班,治疗已花费近10000,能否帮忙计算一下。

    ·公司要黄了‚怕老板跑‚能提前索要赔偿金吗?
      我们公司从去开始走下坡路‚从今十月份开始就一直裁人‚直到现在只剩下十多个人.现在老板已经在大量卖公司物品(比如公司电脑‚桌椅‚甚至自己的手机号)‚肯定是要离开长春了.但是老板不肯给我们个准话‚现在大家人心慌慌‚请问我们可以提前要求老板支付3个月的赔偿金吗?

    ·农村拆迁赔偿,您好,您好,我家现在正处在拆迁谈判的阶段,我想
      您好,我家现在正处在拆迁谈判的阶段,我想请问一下,由于我家要建的那栋楼一楼是门市。请问我们回迁户可不可以要我原来的位置?也就是1楼?

    ·八级伤残工伤,肋骨断3处,锁骨1处,胸骨断裂,颈处,鉴定级赔偿金额大概多少?
      八级伤残工伤,肋骨断3处,锁骨1处,胸骨断裂,颈处,鉴定级,赔偿金额大概多少

    ·我想讨回我应有的赔偿走法律途径
      您好!我是2008年6月13日在浙江一家私营企业打工时下班是从楼梯上摔伤,期间用人单位没做工伤认定,后来断断续续治疗至今,20106月发现双侧股骨坏死,我想讨回我应有的赔偿走法律途径,人证已有,请教以下问题1但现在没有工伤认定,超时该怎么办?问题2如果用人单位不在工伤鉴定期限内鉴定他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我一个亲人被害致死,曾起诉对方并要求赔偿。但被告知中山市法例
      我一个亲人被害致死,曾起诉对方并要求赔偿。但被告知中山市法例故意伤害致死不用赔偿,只需要给安葬费,我想问一下中山市的法例真的这样吗.

    ·但当时我并没有报案,他不想赔偿我一分钱,还是不用花一分钱在我身上,想知道赔偿金是
      

    ·您好,想咨询一个关于劳动赔偿的问题我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018日进入公司,在技
      您好,想咨询一个关于劳动赔偿的问题我是公司的一名普通员工,018日进入公司,在技术部门(职责为工程师)工后"43392040l"""调岗到新成立的运营部门工(职责为工程师辅助运营)。近期由于公司业务方向调整,决定撤销整个运营部门,公司人力资源让我再次选择调岗,回到技术部门去,我不愿意回到技术部门公司法务告诉我,由于我在公司工作已经超过10时间,和公司签订的"43213516l"""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公司不能辞退我,只能由我选择调岗到其他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热线:025-84110110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解答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南京环境污染赔偿,南京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南京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南京侵权赔偿案件,为您解决南京侵权赔偿法律纠纷。
      南京侵权赔偿律师热线:025-8411011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5.nj18.com
    Copyright © 2022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