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顾小东律师
南通法律服务网
25.nj18.com
南通顾小东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首页>>南通 南通市 启东 如皋 海门区 海安 如东 通州区 崇川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南通滨海园区 苏通科技产业园 
律师团队
>>
  •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南通侵权赔偿律师
  •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南通侵权赔偿律师
  •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南通侵权赔偿律师
  •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南通侵权赔偿律师
律师在线
>>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
侵权赔偿律师
>> 
  南通损害赔偿律师,南通赔偿律师,南通维权律师,南通人身损害赔偿律师,南通索赔律师,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南通环境污染赔偿,南通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南通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南通经济犯罪律师
专项服务
>> 
侵权赔偿律师
 您的位置:首页 >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


  顾小东律师为您解决南通侵权赔偿法律纠纷,解答南通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南通环境污染赔偿,南通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南通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南通侵权赔偿案件。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
<<事发地*
<<手机号*

南通侵权赔偿法律知识:
  • ·专利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专利侵权行为确立,专利权人向侵权人索取的赔偿数额,应按照被侵权人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所获得的既得利益确定。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


  • ·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 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逃逸交强险是否赔偿依照《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试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


  • ·主动离职是否赔偿单位?
      劳动者在主动离职时,应该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否则可能会向用人单位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一、未经批准,劳动者应当提前三十天提出离职  &#


  • ·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


  • ·商标侵权案如何计算赔偿数额?
      一、赔偿的计算方式有三种《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


  • ·精神病的司法鉴定
      精神病司法鉴定机构所做的鉴定,都是受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委托的。犯罪嫌疑人被送来做鉴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作案前有精神病史,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根据作案者家属的申请将其送来;二是办案机关在审理


  • ·意外伤害险的赔偿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一般判断意外事故有四个条件,一是非疾病造成的


  • ·一次性了结赔偿协议如显失公平,可以撤销
      工作中刘某腰部被硬物砸伤。雇主李某某在支付了医疗费后,和刘某达成协议,内容为:李某某一次性赔偿刘某20000元,该款包括误工费、营养费等一切费用;本起事故一次性了结。其后,刘某因受伤部位疼痛再次到


  • ·交通事故与工伤能够同时获得赔偿吗?
      交通事故造成工伤,首先由事故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工伤保险赔偿义务人补足。相关咨询问题解答: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都能构成工伤吗?  答:我国《工伤保险


  • ·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受到伤害,该由谁赔偿?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


  • ·江苏省2007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4.26元;人均消费性支出9628.5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13元;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135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3784.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8.00元;


  • ·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数额计算
      因触电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一)医疗费:指医院对因触电造成伤害的当事人进行治疗所收取的费用。医疗费根据治疗医院诊断证明、处方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确定。医疗费还应当包括继续治疗费和其


  • ·精神损害抚慰金
      确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原则,是法官自由酌量原则,以及区加别对待原则,适当限制原则。在这些原则的指导下,计算赔偿数额的方法是:      一是概算规则。对于纯精神利益损害的赔偿


  • ·侵权赔偿--最高法院18问
      【司法观点1】诉讼期间受害人由农业户口转为城镇户口并已在城镇居住生活,应如何计算残疾赔偿金观点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 ·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上述案例尽管发生在


  • ·残疾赔偿金
          一、交通事故中残疾赔偿金的计算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


  •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
      根据《商标法》第56条之规定,注册商标侵权损害赔偿金额的三种计算方法:以被侵权人在侵权期间所受损失计算赔偿金额;以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损失计算赔偿金额;法定赔偿。(一)被侵权人


  • ·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的参照
          1.误工费、陪护费的计算,以“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参照系。即: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 ·精神卫生立法规范
      我国精神卫生立法明显滞后,虽然1980年以来一些相关法律法规(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残疾人保障法,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精神疾病司法鉴定暂行规定等)已有20多条涉及精神卫生管理,但全面、专业的


  • ·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


  • ·如何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的时候,会书面告知当事人享有要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权利。当事人在诉讼离婚时如何提起离婚损害赔偿呢?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分为三种情况:


  • ·夫妻一方驾车撞伤他人,另一方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
      肇事车辆是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是肇事车辆的家庭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


  • ·工伤伤残赔偿月平均工资是指实发工资还是应发工资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


  • ·各地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汇总
      近年来,广东、江西、江苏、山东、安徽、河南、重庆、广西等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纷纷出台相关法规和法律文件明确规定,对已经在城镇居住、工作、生活且达到一定期限的农村居民,应视为城镇居民,其


  • ·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损失可从轻处罚的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其他规定有:2000年《最高人


  • ·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那么您知道湖北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吗?接下来我们为您整理一下。一、丧葬费


  • ·如何计算商标侵权的损害赔偿额?
      1、以商标法规定的计算方法确定侵权赔偿额  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


  • ·交通事故精神赔偿是怎样的
      在道路行驶过程中,稍有不慎就会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如果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应当事人提出的要求,肇事者应向当事人做出精神上的补偿。那么2017年交通事故精神赔偿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 南通侵权赔偿法律咨询:
    ·有关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律师你好!我是与妻子共同开店搞建材批发的,营业执照上是妻子的名字,去年底我发生了次交通事故,伤愈后对方(保险公司)要以100元每天的所谓行业标准赔付我的误工费。我的问题是:这批发行业行业标准到底是多少呢?100元每天显然是低了对吗?谢谢!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谈不好,我应该怎么办?
      我当时骑电动车在右边,一辆小轿车从我正面对我撞来,我手受伤了,电动车损坏,身上羽绒衣破了,电动车他去修了,羽绒衣500买来的他说保险公司只能赔300,我不接受,我想咨询下我可以要求那些方面的赔偿?

    ·电打死人的赔偿事故,索赔
      电打死人的赔偿事故,索赔

    ·我娘家亲弟弟死于车祸赔偿款我可以分吗
      我娘家亲弟弟死于车祸赔偿款我可以分吗

    ·企业突然解雇工人,应作何赔偿
      企业突然解雇工人,应作何赔偿

    ·哺乳期公司关闭我们应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哺乳期公司关闭我们应得到什么样的赔偿?

    ·手指断了怎样所要赔偿,本人在私人开的米厂上班
      本人在私人开的米厂上班,上班时弄断了食指指尖和中指指尖。想咨询一下应该怎样所要赔偿。

    ·保险与赔偿,我是名大学生
      我是名大学生,今年8月份开学开学就交了保险,而我在10月份期间做了次手术,当我回到学校时,想办理保险赔偿有关的资料并且找到保险公司时,结果保险公司说我的学校为学生晚了一个月才投保,也就是说在十一月份才给我们学生投保,所以我这次保险没有给报销。保险公司说这是学校的责任。我想知道我*怎么办。谢谢

    ·我们需要怎样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我们需要怎样要求公司进行赔偿

    ·我已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倒闭,我现在可以拿到最高赔偿金多少?
      我已在公司工作15年,公司倒闭,我现在可以拿到最高赔偿金多少?可以拿到几年的赔偿金?

    ·转租征地赔偿问题,你好,你好,我是土地第一承租人(有签订合同),
      你好,我是土地第一承租人(有签订合同),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转租给他人,但他交租时有给其收据。现在土地征收,对转租人的建筑物赔偿是否归他所有,谢谢。急!

    ·交通事故意外险合同赔偿,保险买的是河南的
      交通事故意外险合同赔偿,保险买的是河南的

    ·请问他们怎么赔偿我才合理呢?
      你好!我是河南的,在南京市江宁区华润雪花啤酒厂手的工伤。我是一个劳务工,2010年10月29日在工作时右手无名指挤伤指腹肉被挤掉指端骨折,经治疗无名指指端骨折部分截掉,保留手指的长度做了皮盘,是几级伤残,我和劳务公司签有合同,但我没有保险,住院期间是劳务公司支付的医疗费用,请问他们怎么赔偿我才合理呢?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去年12月13日交通事故经交警处理他负全责,今年1月25日在交警中队处理,当时他已经就医疗费、误工费的赔偿写下了欠条,两个月内还钱。但至今他没有支付我一分钱。我是去法院起诉还是有其他办法?起诉是否有时间限制?

    ·左手拇指指甲盖那截段了 怎么赔偿
      左手拇指指甲盖那截段了我在一家具厂上班后来不小心左手拇指指甲盖那截断了我该怎么去要赔偿老板他给我买了保险的我不知道怎么去赔赔多少也不知道是几级伤残

    ·我们该怎么计算赔偿呢,由于小车在旁不知道是让别的车还是怎样突然摆动车头将旁边我叔
      由于小车在旁不知道是让别的车还是怎样突然摆动车头将旁边我叔叔和阿姨的摩托车碰到,我阿姨从摩托车上摔下来,现在正在医院,阿姨说头很痛,口腔上部牙齿摔掉一半,手上身体上到处都挫伤!,面部擦伤很多严重,人躺着也不能动。请问我们该怎么计算赔偿呢。牙齿和擦伤算毁容的话该怎么计算?人体康复补药也要算的吧。能提供下帮助吗?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热线:025-84110110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解答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交通事故赔偿,工伤事故赔偿,医疗事故赔偿,南通环境污染赔偿,南通财产损害赔偿律师,南通国家赔偿律师,司法鉴定法律咨询,代理南通侵权赔偿案件,为您解决南通侵权赔偿法律纠纷。
      南通侵权赔偿律师热线:025-84110110
     南京 镇江 常州 无锡 苏州 扬州 泰州 南通 盐城 淮安 宿迁 徐州 连云港 合肥 滁州 马鞍山 芜湖 宣城 黄山 蚌埠 宿州 六安 淮南 淮北 铜陵 安庆 阜阳 池州 亳州
    首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25.nj18.com
    Copyright © 2022 顾小东律师法律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