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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对方下落的婚姻或债权债务案件该如何?
女方的户口已经迁到男方这边,现在女方已经离开男方家一两年了,男方至今也不知道女方在哪,推测最近过年女方会回娘家过年。问如何起诉?在找不到女方的情况下,想要起诉离婚,如果选择直接起诉,那么法院很难送达相关材料,只能公告送达,然后很可能缺席判决,这样的话大多情况下不会第一次就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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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委员会是否可以成为民事纠纷中的原被告?
1,明确村委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村委会具有社会管理与生产经营的双重职能,具体针对某一项事务,其职能一般都是单一的,要么行使生产经营职能,要么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对于其社会管理职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为“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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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法院的管辖权有不同意见,如何提管辖异议?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当事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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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怎么办?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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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1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8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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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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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与诉讼费有什么区别?
诉讼费和律师费是分别由法院和律师事务所收取的,两者之间没有什么关系。所谓律师费,是指律师代理案件所应得的报酬。所称诉讼费,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经济、海事、行政等诉讼时,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交付的费用。诉讼费用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案件受理费,它是人民法院在决定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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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缺席判决的几种法定情形
缺席判决是人民法院仅在一方当事人参与陈述与辩论,并对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书面材料进行审查的基础上,对争议案件作出的判决。由于一方当事人不到庭就无法参与庭审质证、陈述与辩论等诉讼活动,从一定意义上来说,缺席判决实际是对未到庭一方当事人的惩罚。因此,只有出现以下法定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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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哪些第一审民事案件?
我国基层人民法院包括:县人民法院和县级市人民法院;自治县人民法院;市辖区人民法院。 同时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实际上也就是规定了绝大多数民事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所谓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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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权行为管辖规定
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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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法发[2019]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为适应新时代审判工作发展要求,合理定位四级法院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矛盾纠纷化解重心下移,现就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问题,通知如下: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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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合同法院管辖确定
涉外合同诉讼法院管辖由涉外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可供扣押财产所在地、或者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1)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关涉外合同诉讼管辖的其他规定因合同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在中华人民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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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证据怎样才有效
录音证据怎样才有效 打官司打的就是证据,在书面证据缺乏的情况下,录音证据在很多案件中就成了关键。“录音”方式取证,尤其是私下录音是否合法?“录音证据”能起到什么作用?录音取证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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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裁决如何申请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裁决书生效并经过裁决书规定的履行义务期限,便可到法院立案执行。 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所需材料包括: 1、仲裁申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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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登记中的释明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以及第七条等内容,可视为对立案登记中释明的原则性规定,但是释明事项、释明的具体内容及要求等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亟待对释明规则进行系统性构建和研究。 释明的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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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文号:法发[2008]10号 发文时间:2008-03-3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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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结论错误的处理对策
1、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2、坚持申请重新鉴定 首先要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申请的支持,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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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送管辖后的财产保全
因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或法院依职权将案件移送其他法院管辖,原受理案件法院已经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受移送法院受理案件后对符合解除财产保全条件的,应当如何办理解除财产保全手续,成为审判实践中的难题。 一、受移送法院解除移送法院财产保全措施中的难点《关于适用〈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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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法发〔2010〕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根据各有关高级人民法院的报请,现将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的目前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标准(见附件)统一予以印发,自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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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变更登记未完成,保全异议如何处理?
法院能否查封该房产的关键在于房地产管理部门到底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可见,不动产物权的转让是以房产部门有没有对该房产进行核准登记为准。案外人汪某与被告的房屋买卖在房产交易中心尚未进入核准登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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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向一审法院申请,还是向终审法院执行?
无论二审是维持原判,还是改判、调解结案,都由一审法院强制执行,要快速向一审法院申请法院执行,采取措施保障执行的实现。判决生效日期从终审判决送达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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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的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试行)》的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二)已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已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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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出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是平等的。原告有提起诉讼的权利,被告有反驳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提起反诉的权利。 反诉就是在已经由原告起诉而开始的民事诉讼程序的争议和理由有牵连的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的要求。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乙归还借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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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如何答辩?
答辩即被告人针对原告人起诉的事实和理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的答复和辩解。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是被告人或被上诉人针对原告人或上诉人的诉讼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进行回答和辩解的诉讼法律文书。 被告在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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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小组能否作为原告、被告或第三人即能否作为案件当事人参加民事或行政诉讼?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理论,民事诉讼当事人指的是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的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显然村民小组既不属公民也不属法人,但村民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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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程序中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的保护方式。在满足《公司法》第七十三条所定的给予其他股东20日的优先购买权行使期限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仍可适用《拍卖规定》第十四条,即:如果其他股东在指定的优先购买权期限内明确表示放弃的,人民法院在拍卖前无需按照《拍卖规定》通知其于拍卖日到场参与拍卖以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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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全的程序
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是: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二、向法院提交财产保全费用和适当的担保。财产保全费用由法院审核确定,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有些法院可能还会要求申请人预交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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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指,在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人民法院通过公告将诉讼文书有关内容告知受送达人的一种特殊的送达方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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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运输纠纷管辖的规定
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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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裁决书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程序是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执行文书的规定,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执行文书包括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书、裁定书以及依法应由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它们一经确定,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如拒不履行,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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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土地等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由当事人协议改变。不动产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是世界各国民事诉讼管辖的通例,主要是为了便于对不动产的调查、勘验,便于判决的执行。 房屋、土地属于不动产,不动产还包括山林、水库、水塔、游泳池等附着于土地上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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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的内容
法院调解的内容 1、调解方式 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2、调解协议 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调解书 (1)制作调解书 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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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被损害,自己最近去移动办理业务
自己最近去移动办理业务,被告知自己被移动拉进了黑名单。我于是在营业厅查身份证信息,原来有个全球通卡欠费400,显示是我的身份证办理的。但是我从没办过这个号,我的身份证也没掉过,我感觉自己很无辜,权益被损害。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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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也需要承担百分之多少的呢
在矿上井下干活,受伤左手食指掉一截,怎么赔偿,没有合同,矿方该赔偿多少我们家自己家包的活,没有合同,现在是食指掉一截,想问问我家该怎么赔偿,在矿上干的活,矿上有责任赔偿吗这个受伤的本人,下井作业喝酒造成的,他本身该承担多少的责任是不是也需要承担百分之多少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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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的登录名被占用了怎么办呀,无法进行下一步怎么办呀很着
个人所得税的登录名被占用了怎么办呀,无法进行下一步怎么办呀很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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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有一个临川区周贵庆关押在贵所
请问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有一个临川区周贵庆关押在贵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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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半年帮一个个体户打工,总天数20天每天300元共计6千元
我上半年帮一个个体户打工,总天数20天每天300元共计6千元,我从8月份开始问他结账,他一直拖止现在,总是说下个星期,从8月份到现在一直说下个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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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抚养费
离婚起诉我没有男方的身份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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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安陆市木梓村的村民,有事请教一下,!
您好!我是安陆市木梓村的村民,有事咨询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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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在煤矿出事故导致大腿粉碎性骨折了,请问应该怎么索赔
你好,我老公在煤矿出事故导致大腿粉碎性骨折了,请问应该怎么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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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由2015年从同事手中买了一套科苑小区的房子,房子
你好,我是由2015年从同事手中买了一套科苑小区的房子,房子是2012年建的,今年才拿到房产证,并有部分退款,现想咨询一下,现在的退款应该退给哪一方。因为房屋是集资住房,还未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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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是否增加补充协议?
各位专家好,本人在今9月买了一套商品房并已经签订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现在仔细看,合同中有很多地方写的很含糊,请问我可以申请签定补充协议吗?如果开发商不同意,是否可以起诉?如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是否可以将开发商的义务和责任写的更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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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这笔钱追回来?,你好我是一个在北方创业的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自己在大学食堂开
你好我是一个在北方创业的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自己在大学食堂开了个店但是由于过于相信别人用人不当被服务员以借款的形式在一个多月期间陆续借走了5000元突然有天他没来店里上班后来我才知道他跑了想躲了以为我找不到他就可以不还这5000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知道他家的具体地址但是电话联系不上他他之前也没确定的给我写明白的欠条但是我店里另外个服务员和周围的店主都能帮我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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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无法提供证据该怎么办?
我有个案子想立,但是法院说缺少证据,就是房产交易中心的一张合同,这个合同我个人是不能拉出来的,只能律师去拉,但是目前我没有这个能力去聘请律师,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市民中心的法律援助我也问过了,他们说这个不例在他们的范围的。想问一下,法院有义务协助取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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