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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审申诉
 

再审申诉

  顾小东律师为您解决再审申诉相关法律纠纷,免费解答再审申诉法律咨询,代理有关再审申诉诉讼和仲裁案件。


南京再审申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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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再审申请书的要求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 ·哪些案件不能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二审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下列情形不得申请再审:(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二)当事人将生效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


  •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
      刑事案件再审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重新审P:1、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2、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3、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4、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5、认定


  •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
      可以申请再审的情形: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


  • ·民事再审向哪一级法院申请?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即:一般民事案件向生效判决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案件经过二审,则向二审法院


  • ·刑事再审申请书格式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如果申诉人正在服刑,还应当写明判刑情况和服刑的处所南京律师网。如果申诉人是未成年人,应在其项后写明


  • ·申请再审权利人
      申请再审权利人: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Y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


  • ·检察院提出抗诉后的法院处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刑事抗诉书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一)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 (二)按照抗诉书提供的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住址无法找到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协助查找;


  • ·法院刑事再审决定书
      ×××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                 (刑事案件用)                         (××××)×刑监字第××号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一案,本院(或者×××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以(××××)×刑×字第××号


  • ·民事再审的特点
      民事再审不是实体审理程序,仅仅审查是否符合再审条件,再审标准的依据为再审案由。再审程序中法官审查也不是以事实为依据,而是以申请人的申请理由为依据,即使终审判决中存在极大的事实认定错误,法院认为再审事由不成成立,也不会裁定再审南京律师网。再审事由是再审申请的核心,一切围绕再审事


  • ·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
      我国的信息公开制度同时适用于检察院,如果办理案件时,该案件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影响较大,检察院会对案件的信息进行公开,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都包括哪些?一、检察院信息公开的范围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下列重要案件信息:1、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侦查、决定逮捕、提


  • ·最高法院再审审理区域管辖
      最高法院本部:最高法院来访接待室申诉立案大厅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受理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内蒙古再审案件;最高法院第一巡回法庭,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36号。受理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省区内再审案件;第二巡回法庭,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世


  • ·当事人提交同类指导性案例而裁判文书未予回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第九条“检索到的类案为指导性案例的,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作出裁判,但与新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相冲突或者为新的指导性案例所取代的除外。检索到其他类案的,人民法院可以作为作出裁判的参考。”第十条“公诉机关、案件当事人


  •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申诉案件范围:最高人民法Y负责下列案件的再审立案:1、本院作出的终审裁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2、高级人民法Y复查驳回或者再审改判,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3、最高人民检察Y依法提出抗诉的;4、最高人民法Y认为应由自己再审的www.njLawyer.cn。。


  • ·刑事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
      申诉应提交哪些材料:对刑事案件申诉,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诉状,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申诉的请求、申诉事实与理由;2、原生效刑事判决书、裁定书,经过人民法院复查后再审的,应当附有驳回通知书、再审判决书或裁定书;3、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


  • ·刑事案件申诉人
      刑事案件申诉人:1、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出申诉的,人民法Y应当审查处理。2、案外人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侵害其合法权益,提出申诉的,人民法Y应当审查处理。。


  •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
      不得申请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不得申请再审www.njLawyer.cn。按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依照审P监督程序审理后维持原判的案件,不得申请再审。人民法Y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 ·检察院抗诉的适用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85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案件存在民事权益争议。人民检察院抗的案件,必须是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案件。不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非诉讼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能提出抗诉。此外,当事人依法不能申请再审的民事权益争议案件,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人民


  • ·刑事案件申请再审有无时效规定?
      我国刑事诉讼法没有关于再审诉讼时效的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可随时申请,法院可随时提起再审www.njLawyer.cn。但是,这与有关追诉时效的规定在立法上产生了冲突。  一方面,如果在属于有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下,超过追诉时效后,当事人又发现存在确可推翻原裁判的有效


  • ·涉外民事案件申请再审的特别规定
      涉外民事案件中的外国当事人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提交其与原件核对无误的护照复印件,或能证明其身份信息的其他证件复印件;申请人为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应当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代表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可否申请再审?
      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不服可否申请再审(1)对按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本身不能申请再审。(2)其他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生效,可对一审判决申请再审南京律师网。(3)如果其他当事人上诉,则二审生效,可对二审生效判决申请再审。


  • ·检察院抗诉的决定
      经过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抗诉、不抗诉、向人民法院或者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的决定。其中,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由检察长批准或者由检察委员会决定,作出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决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


  • ·再审期限多长?
      再审期限为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以下五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六个月内提出,不以判决、裁定发出六个月为限。A、民诉法第二百条第一项: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B、第三项: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C、


  • ·再审申请书撰写的原则
      再审申请书是当事人对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工具和载体,也是法院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对民事案件提起再审最重要的渠道。再审申请书的撰写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目的性民事再审申请书是为了说明原生效裁判、调解书符合法定的应当再审条件,是专门给审查民事申请再审案件的法院看


  •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
      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处理的情形:再审申请被裁定驳回后,申请再审人以相同理由再次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申请再审人不服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向作出驳回裁定法院的上一级法Y申请再审的,不作为申请再审案件审查处理南京律师网。。


  •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
      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定:对不予受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的裁定可以申请再审。。


  •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期限
      刑事案件提出申诉期限:1、人民法Y对刑事案件的申诉人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两年内提出的申诉,应当受理;2、超过两年提出申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受理:1)可能对原审被告人宣告无罪的;2)原审被告人在本条规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Y提出申诉,人民法Y未受理的;3)属于疑难、复杂


  • ·什么是再审申请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
      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适用法律确有错误”:(一)适用的法律与案件性质明显不符的;(二)确定民事责任明显违背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的;(三)适用已经失效或尚未施行的法律的;(四)违反


  • ·检察院抗诉的情形
      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二审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各级检察院对同级法院一审尚未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通过原审法院向上一级法院提交抗诉书,抗诉书抄送上级检察院,阻止一审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上


  • ·什么情况下再审法院应予改判?
      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予改判。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提出新的证据致使再审改判,被申请人等当事人因申请再审人或者申请抗诉的当事人的过错未能在原审程序中及时举证,请求补偿其增加的差旅、误工等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请求赔偿其由此扩大的直接损失,


  • ·什么事再审申请的新证据?
      申请再审人提交下列证据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新的证据”:(一)原审庭审结束前已客观存在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二)原审庭审结束前已经发现,但因客观原因无法取得或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提供的证据;(三)原审庭审结束后原作出鉴定结论


  • ·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
      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刑事案件申诉中的“新证据”是指:1、原判决、裁定生效后新发现的证据;2、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发现,但未予收集的证据;3、原判决、裁定生效前已经收集,但未予质证的证据;4、原判决、裁定所依据的鉴定意见,勘验、检查笔录或其他证据被改变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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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可以不分给她吗
      律师,你好!
    我老公离婚时有个女儿,女儿跟她妈改姓了,老公和我结婚后,平时也没有什么来往,女儿现在已经30岁了。工作后也没有给她爸尽过孝!4年前老公因病死亡,我和他的共同财产是一套房子,老公死后的按揭贷款是我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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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个人所得税需要填写家人的身份证号码呢?这样合理吗
      为什么我老公,公司个人所得税需要填写家人的身份证号码呢?这样合理吗温馨提醒:如果以上问题和您遇到的情况不相符,在线咨询专业律师马上问律a律师回答(1)最佳答san张皓律师山东泗水滨律师事务所san

    ·我是学生,有人在课桌上刻下约炮加上我的QQ,我该怎么解决
      

    ·签字是否等于认同,放弃追究的权利?
      开发商延期10个半月交房,不按合同支付违约金。要拿钥匙就要在《交房费用一览表》上签字,其中所列出的“延期赔偿金”只有合同规定违约金的30%,如果签字是否等于放弃追讨剩余违约金的权利?有没有办法先收房再追讨?

    ·购买电池,付款了没给我发货,三个多月了
      我在微信上在松滋市xx新能源电池销售有限公司购买两千元的电池,付款了没给我发货,三个多月了,后来说退款,说退款也没退,现在又一个多月过去了,老说明天明天。这种情况该咋办呢?

    ·你好:我是小区业主,因物管服务不到位我们拒绝了交物管费,可物管不但停了我楼梯间门前的电,还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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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十一月辞职同事看到我的工资条上工资是1400多,可是他实际发到我工资卡里只有800块不知道是发工资的搞错了还是怎么,请问向这样的情况我可以去找他们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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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高考受害者,现在的高考制度给我身体和精神上带来极大的痛苦,我想把教育部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我精神抚慰金一元,不知道可不可以?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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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和老公与2019年12月份在苏州新区通安镇贝壳平台(德祐中介)买了华通四区86幢304的房子,贷款于2020年3月12号放款完成,截止到目前为止卖方房东和中介不配合过户,我们应该怎么办,如果找律师费用大概需要多少钱,大概要多久能拿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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